当前位置: 爆破材料 >> 爆破材料前景 >> 易燃易爆场所对地面的其他要求有哪些
地面作为易燃易爆场所物体的承载体,不但要具备抑制点燃源的产生,还应满足现行国家规范的要求和满足使用环境的要求。
1.1燃烧等级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规范》GB中要求:甲、乙类场所的地面、墙体、屋顶均是燃烧等级为A级的地面材料。因此易燃易爆场所的地面的燃烧等级应为A级不燃材料。其目的是为了避免爆炸事故发生后因地面的燃烧等级不够而发生二次爆炸及火灾。
1.2耐磨、抗冲击
生产环境中的所有物体承载于地面,且通过地面完成一系列的生产活动。根据生产工艺和环保的要求,地面在使用过程中不应出现起灰、起砂等现象,《石油化工全场性仓库及堆场设计规范》GB等设计规范中对地面提出了耐磨的要求。
1.3性能持久稳定
为满足生产活动的正产进行,地面必须满足生产环境的要求,因此地面具备的功能必须是长久的、稳定存在的,不能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而丧失。尤其是防静电、不发火、耐磨、抗冲击功能,这些功能直接关系到安全市场和保障生产环境的正常运行。
防爆地坪的定义及功能指标
防爆地坪的定义
在易燃、易爆场所,为防止爆炸而在地坪施工中采取措施使其具备能够切断爆炸点燃源的地坪。
防爆地坪应具备的各项功能指标
防静电:Ⅰ:防静电地面表面电阻:1×-1×Ω;Ⅱ:导静电地面表面电阻:5×-1×Ω不发火:完全黑暗房间,施加10-20N压力,砂轮转速-r/min.无火花发生。燃烧等级A级不燃:防火性能符合燃烧等级A1级的所有指标。抗冲击:抗冲击性能:≥15MPa持久稳定:以上四个功能的指标应维持在15年以上。
综上所述,易燃易爆场所的地面是安全生产活动中至关重要、且不可缺失的部分,需具备导(防)静电、不发火、耐磨抗冲击、燃烧等级A级、持久稳定等功能。只有具备以上功能,才能将闪燃闪爆事故发生的次数降低,有效的保障人民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