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爆破材料 >> 爆破材料优势 >> 爆破器材有轨运输车井下运输雷管炸药的安全
爆破器材的运输安全措施
1、地面运输:地面运输爆破材料时,必须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并遵守下列规定:①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出车前必须经过检查,车厢不得用栏杆加高,并必须插有标有“危险”字样的黄旗,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应有标志危险的信号灯;②爆炸材料应用帆布覆盖、捆紧,装有爆炸材料的车辆严禁在车库、集市等人员密集地方逗留;③严禁用煤气车、拖拉机、自翻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拖车运输爆炸材料;④用车辆运输雷管时,装车高度必须低于车厢上缘mm,且雷管箱不得侧放或立放,层间必须垫软垫。
2、井下运输:
①爆破材料由井口运至井下时,必须立即送至井下,禁止在井口地面建筑物内存放;②在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并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且运输速度不超过1M/S;③利用矿车装运炸药时,其高度必须低于矿车上边缘mm以下;④严禁利用斜井人车运送爆破材料,严禁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运送爆破材料,严禁将爆破材料存放在井口层,井底车场或其它巷道内;⑤井下各采掘工作面运送炸药时,每个爆破员携带炸药量不得超过15kg,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别装入专用带锁的木质箱内,多人同时运送炸药时,行走间距不少于10米。
爆破作业运输雷管炸药车
井下火工品防爆箱
爆炸物品矿用有轨车
移动式爆炸物品运输柜
矿井运送爆破材料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