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爆破材料 >> 爆破材料市场 >> 即日起到明年3月重庆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
「本文来源:重庆日报」
市住房城乡建委12月22日发布消息称,即日起到明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其中,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为整治重点。
市住房城乡建委要求,相关区县和单位严格落实“封闭施工、地坪硬化、车辆冲洗、砂浆搅拌、烟气控制、尘源防控、高空垃圾、运输管理、湿法作业、智能监控”等扬尘污染防治十项措施,并重点强化以下领域工作:
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方面,应针对冬春季施工特点,专题部署本地区、本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污染防治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落实湿法作业方面,进行土方开挖、爆破、拆除等作业时,应采取分段施工、择时洒水、雾炮压尘等措施,雾炮配置应符合“一点一炮”的要求;进行石材、饰面砖等切割的应在指定作业点进行,严禁露天切割,指定作业点应有隔音、降尘措施。
规范物料堆放方面,裸露的地面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以及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应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覆盖;产生大量泥浆的作业,废浆应当用密闭罐车外运。
实施地坪硬化方面;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采用混凝土或钢板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非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区、加工区等场所的地坪应有硬化防尘降尘措施。
强化车辆管理方面,车辆进出口应设置自动冲洗设施,并增设人工辅助冲洗;冲洗设施应配套设置截水沟、排水沟、沉淀池;严禁车辆冒装离场、带泥上路、“滴洒抛漏”等不文明行为。
严格应急处置方面,重污染天气条件下,市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发布大气污染预警信息后,施工现场应立即响应,对易扬尘物料、裸露的场地和临时堆放的土石方等进行洒水、喷淋和采取覆盖措施,对施工现场道路进行冲洗、洒水和保湿作业,停止土石方施工作业;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管总站要对加大预警区域在建工程检查,严肃查处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
市住房城乡建委还要求,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管总站切实抓好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对拒不落实整治要求的责任单位,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还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资质、个人执业资格、评优评奖等进行处理,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