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爆破材料 >> 爆破材料介绍 >> 协力研究建筑房地产如何防范材料供应
上海
北京
苏州
长沙
南通
无锡
徐州
郑州
厦门
南京
杭州
大连
济南
福州
贵阳
青岛
重庆
淮安
大阪
福冈
东京
米兰
巴黎
新加坡
柏林
日内瓦
风险摘要
如果材料供应商不按约定向建筑企业提供符合工程项目施工和设计要求的材料,工程就不能如期施工,因而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在此情况下,建筑企业应当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并向材料供应商主张索赔,避免时过境迁举证不能的风险。同时,更为重要的是,还要避免因未能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施工而承担过错责任。
原创作者
陈军杰律师
案情简介
某建筑企业承建某住宅项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筑企业分批次购买了混凝土60吨,前40吨经承包人及监理单位共同进行了质量检测,后20吨未经质量检测即直接用于浇筑,后期浇筑的墙体出现开裂、鼓泡等现象,后经检验最后一批提供的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前述质量不合格的楼栋爆破重建,造成不良影响,项目重建过程中,建筑企业向材料商提出索赔,要求材料商支付工程全部建设成本及爆破拆除费用人民币万元。
法院认为,由于建筑企业未在混凝土浇筑前对到场的混凝土进行检验,对涉案工程的质量缺陷也有过错,最终法院判决建筑企业按照过错比例承担了一定的责任。
律师评析
对于建筑企业而言,采购供应商带来的主要风险源有:供应商的供应能力、研发和工艺水平、设备加工制作精度、质量管理体系、供应商资质及同类业绩、售后服务水平及供应商自身的纠纷。在识别风险源后,可从采购计划阶段、签约阶段、采购合同履行阶段采取分段式的风险管理。
(一)采购计划阶段合理选择采购模式,设备采购分类别招标
现如今大多数建筑企业都设立了供应商信息系统数据库,但该供应商数据库不能仅流于表面,需设立长期的动态考评和激励制度,新项目拟定采购计划时可优先同优质供应商接洽,不合格的供应商要及时淘汰,某一采购项目结束后及时对该项目供应商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建筑企业执行新项目时,应预先确定集中采购的设备类型、明确特殊设备的采购原则,再分类别邀请招标。在建筑企业负总责的情形下,凡涉及到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建筑机电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服务时,应对供应商的资质作预先审查,以免导致供应商提供货物不达标或不符合标准,甚至造成设备采购安装合同无效。
(二)签约前对重要供应商应实地考察,签约时务必注意风险分担的合理配置
建筑企业对重要、特殊、大型设备的供应商,签约前应进行实体考察,重点考察供应商的生产条件和管理能力,还应对供应商的同类业绩予以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deyishus.com/lkyy/5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