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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大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版本号:DZGS-YJYA-)
-12-14编制-12-31发布
安阳大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阳大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订与管理
一、本《预案》编制人员
生产:牛施开
防治水:朱宽宏
通风:邓红雨
机电:邱用生
运输:靳炎龙
安全:李志强
调度:韩龙
二、本《预案》管理职责划分
(一)调度室负责管理:
矿井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二)地测科负责管理:
矿井水灾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及处置方案;
(三)生产技术部负责管理:
矿井顶板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及处置方案;
(四)通风防突部负责管理:
1、矿井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及其现场处置方案;
2、矿井火灾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及其现场处置方案;
3、矿井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及其现场处置方案;
4、矿井瓦斯燃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其现场处置方案;
5、矿井紧急避险系统应急预案及其现场处置方案;
6、矿井有毒有害气体窒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其现场处置方案。
(五)机电运输部负责管理:
1、矿井提升运输重大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及其现场处置方案;
2、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其现场处置方案;
3、矿井主要通风机停运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及其现场处置方案;
4、矿井易燃易爆物品、压力容器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及其现场处置方案;
5、矿井燃气锅炉及燃气设施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六)后勤保卫部负责管理:
1、矿井地面火灾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及处置方案;
2、矿井火工品引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方案。
(七)安全监察部负责管理:
矿井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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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版本号:DZGS-YJYA-)
内部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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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版本号:DZGS-YJYA-)
落实意见
目录
第一部分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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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按照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的分类标准和应急救援相关规定,本预案适用于矿井各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各种因素引起的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1.2应急响应分级
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矿井全面负责本矿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鑫龙公司及上级部门根据预案运行情况给予积极协调和支援。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原则上按照发生一般(四级)、较大(三级)、重大(二级)和特别重大(一级)四级矿山事故灾难,分别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事故分级见附件7)。
发生四级矿山事故灾难,启动矿级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三级、二级、一级矿山事故灾难,启动鑫龙公司级预案;发生二级或一级矿山事故灾难,立即上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启动省级预案。
2组织机构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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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大众煤业公司应急救援体系框架
2.1应急组织体系
大众煤业公司应急救援体系由指挥管理系统,救援队伍系统,技术支持系统和相关保障系统组成(如图1所示)。
2.2指挥机构及职责
2.2.1为了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大众煤业公司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防突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
成员:生产调度室主任、生产技术部部长、地测科部长、机电运输部部长、安全监察部部长、通风防突部部长、供销部部长、党务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后勤保卫部部长、鑫龙救护队队长、采掘区队和辅助区队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调度室。
办公室主任:生产调度室主任(兼)
办公室副主任:生产调度室副主任、安全生产部室负责人
办公室成员:生产调度室、安全生产部室相关人员
办公室24小时值班,矿至少有一名副总工程师及以上领导干部值班。
联系
2.2.2应急组织成员日常工作职责
总经理日常工作职责:是矿井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为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编制本矿应急救援预案并对应急救援工作负全面责任,对上级有关应急救援文件的命令、决定、指示、通知、通报及时传达贯彻,按照矿井应急救援演练计划,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的开展。
总工程师日常工作职责: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参与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作战计划,协助总经理指挥现场应急救援的实施,负责矿井应急救援方案的制定等技术工作。
党委书记日常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应急救援的指示、规定,做好职工的应急救援宣传教育等工作。
安全副总经理日常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开展矿井隐患排查工作;督促日常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抓好安全培训中心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工作;监督鑫龙救护队日常训练事项等。
生产副总经理日常工作职责:具体负责矿井应急救援工作的日常开展,组织召开矿井应急救援工作会议,督查矿井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组织顶板隐患预防和排查工作,并负责顶板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事项。
机电副总经理日常工作职责:负责机电隐患预防和排查工作,并负责机电专业方面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事项。
防突副总经理日常工作职责: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矿井煤与瓦斯突出方面的隐患排查和治理,负责矿井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事项。
财务总监日常工作职责: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采购、储备和保管工作;负责矿井应急车辆维护、管理和紧急情况下的调动启用,同时做好日常应急救援资金的预备工作。
各副总工日常工作职责:受矿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对各分管专业应急救援技术工作负责。
生产技术部部长日常工作职责:负责顶板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工作。
地测科科长日常工作职责:负责水灾、防洪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工作;负责做好地测防治水方面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等事项。
生产调度室主任日常工作职责:负责矿井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工作;负责组织做好“雨季三防”应急演练工作;负责做好各单位日常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资料、应急图纸的存档工作;组织督查矿井各单位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等事项。
安全监察部部长日常工作职责:负责协助鑫龙救护队进行预防性安全检查,监督有关单位日常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情况。
机电运输部部长日常工作职责:负责大面积停电、提升运输、主要通风机停运、燃气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的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工作;负责做好机电方面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等事项。
通风防突部部长日常工作职责:负责制定瓦斯、煤尘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工作;做好井下消防材料库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工作。
供销部部长日常工作职责:负责地面仓库中应急物资的维护与管理。
人力资源部部长日常工作职责:医院建立良好的互助协作关系,签订救护协议。
党务工作部、综合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负责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应急运输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后勤保卫部部长日常工作职责:负责地面火灾、火工品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工作;负责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做好井上消防材料库应急物资、装备的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良好的互助协作关系。
工会主席日常工作职责:深入基层和群众,做好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后勤服务等工作。
各区队队长日常工作职责:在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和各业务部室的领导下,主持本队的行政管理、经营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鑫龙救护队队长日常工作职责:组织做好日常鑫龙救护队人员的日常训练工作,参与矿组织的应急救援演练。
2.2.3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统一协调指挥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调动多方面力量快速有效处理、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2)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对抢险救灾方案进行决策指挥,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进行裁决和紧急处理;
(3)指挥、调度矿山救护,医疗工伤抢救,后勤支持,信息传递等工作。组织调度解决抢险救灾所需人力、资金、物资、设备等救灾资源;
(4)对事故善后处理、矿区秩序维护、事故的调查处理、恢复生产等工作进行安排督促落实;
(5)督促各单位对干部职工进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知识贯彻学习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应对突发事故的防范能力。
2.2.4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联络工作,根据指挥部的决定传达抢险救灾命令,并负责监督落实;
(2)及时调度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并向相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3)参与制定救灾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了解其执行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4)做好停送电协调工作,如矿井主供电系统出现紧急故障或35kV变电站及以上供电系统出现故障,应将故障的地点、原因、影响的范围、正在采取的措施、影响时间等情况互相通报清楚,以便各自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5)配合有关部门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2.2.5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救灾的人力和物力情况,给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救援的建议方案和措施;
(2)调动救援力量,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传达事故抢险进度等抢险信息。
2.2.6总指挥职责
(1)负责启动应急预案;
(2)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反应行动,在矿总工程师和鑫龙救护队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负责与上级应急救援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直接监督检查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
2.2.7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总经理组织和指挥应急救援任务;
(2)负责向总经理提出应采取的降低事故后果行动的对策及建议;
(3)负责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4)负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救援行动所需的其它救援物资、装备以支援现场救援行动。
2.2.8事故现场副总指挥职责
(1)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和协调,保证现场职工和救援人员应急救援计划的执行;
(2)负责控制事故次生和衍生的紧急情况;
(3)负责应急救援行动过程中与指挥部副总指挥的联络和协调,并提出建议;
(4)负责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
2.2.9应急状态下各成员职责
(1)生产技术部部长: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资料,根据总指挥的命令完成事故处理时的生产技术工作。
(2)机电运输部部长:根据总指挥命令,负责加强矿井主要通风机管理,确保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停送电工作和及时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3)安全监察部部长:根据总指挥的命令对抢险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实行有效的控制监督。
(4)通风防突部部长:按照总指挥的命令,负责根据需要调整矿井通风系统,注意主通风机工作状态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5)地测科科长: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资料,根据总指挥的命令完成事故处理时的地测防治水技术工作。
(6)鑫龙救护队队长:对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鑫龙救护队,根据作战计划,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抢救和事故处理。
(7)调度主任: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鑫龙公司生产调度室及其他领导和单位,及时向下传达总指挥命令,通知召集有关人员到生产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救工作。
(8)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遇难情况,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值班矿领导、总经理、总工程师、各副总经理、局生产调度室及其他领导和单位;负责记录总指挥发出的各条指令,负责井上下的联系工作;根据考勤室上报人员考勤情况,结合人员定位系统对井下人数及其姓名进行再次核对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区人数。
(9)通风区区长:负责事故处理时现场的瓦斯检查工作,根据总指挥的命令,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
(10)机运一队队长:负责事故处理时的停送电、排水及各种设备的安装工作。
(11)机运二队队长:负责应急救援期间,救灾物资及器材的运输工作,满足救灾需要。
(12)探防队队长: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完成为抢险救灾所必要的钻探工作。
(13)供销部部长:及时购置、准备好必要的抢险所需的物资、材料及各种器材,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迅速送到指定地点。
(14)后勤保卫部部长:负责处理事故时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矿区的正常秩序,不许闲杂人员入井,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停留、围观。
(15)人力资源部部长:负责事故处理期间人员考勤及善后工作。
(16)医疗救护组组长: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
(17)党务工作部部长:负责组织救援车辆调配及外部交通协调,上级领导及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及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受害及遇难人员家属的善后处理工作。
(18)财务部部长:负责协助财务总监做好应急资金统筹调配工作。
(19)有关队长、班长:查明留在本区域工作面人数,并采取措施,有组织地带领其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所见事故范围性质和发生原因等详细报告矿生产调度室,随时接受总指挥的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20)矿灯、自救器发放负责人:应根据入井人员领取矿灯、自救器牌的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生产调度室;对没有持有经指定的副总经理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同时井口必须严格检查,制止非抢险人员入井。
(21)工会主席负责事故处理时矿区稳定、医疗救护等工作。
(22)事故单位负责人:负责查对本单位工作场所内的人数,协助事故现场副总指挥完成有关抢救和生产恢复工作。
2.2.10指挥部下设9个应急救援小组
(1)抢险救灾组
组长:由应急救援总指挥现场任命抢险救灾组组长
成员:有关业务科室、应急救援队伍、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
职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事故危害程度和范围、发展趋势作出预测,及时处理突发灾变;并实施对遇险人员的抢救;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2)技术保障组
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部长、地测科部长、通风防突部部长、机电运输部部长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
职责:主要制定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保障。
(3)警戒保卫组
组长:党委书记
成员:后勤保卫部部长
职责:负责地面事故现场的保护,同时维护好现场秩序,加强巡视地面其它重要场所,做好事故抢救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4)医疗救护组
组长:党委书记
成员:医院、职工诊所
职责:负责遇灾人员的急救。包括急救站的设立、物资准备、救治护理人员配备等。
(5)后勤保障组
组长:财务总监
成员:后勤保卫部、供销部、综合办公室
职责: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全部外来人员生活接待及内部参战人员的生活安排;负责全部救灾物资的准备、购置,并负责按规定装车、封车押运至副井井口或地面事故地点;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运送应急救援人员或物资。
(6)事故调查组
组长:安全副总经理
成员:安全监察部部长及相关专家
职责:负责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搜集原始资料、形成事故报告。
(7)善后处理组
组长:党委书记
成员:党务工作部人力资源部
职责:负责事故遇难人员家属的安置、补偿,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核算救援费用。
(8)信息发布组
组长:党委书记
成员:安全监察部党务工作部等部门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信息发布工作,根据矿领导指示,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协助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负责事故报告起草工作。
(9)通讯保障组
组长:生产副总经理
成员:由监控中心有关人员组成。
职责:保障应急指挥的通讯畅通。
3应急响应
3.1信息接报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矿生产调度室(地面电话和24小时应急电话。),矿生产调度室应立即通知值班矿领导、矿总经理和矿党委书记,同时按照“附件五”进行通知相关人员。
3.1.1信息汇报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发生事故、灾害的时间、地点;
(2)事故类型;
(3)影响范围;
(4)人员遇险情况;
(5)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6)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
(7)已采取的应急抢救方案、措施和进展情况;
(8)需请示的其他事宜等。
3.1.2信息上报
生产调度室在接到事故现场情况汇报后,生产调度室立即向总经理进行汇报;总经理接到汇报后于1小时内向鑫龙公司生产调度室、安阳市殷都区应急管理局、安阳市殷都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永煤集团报告(事故紧急时矿生产调度室可直接向鑫龙公司生产调度室、安阳市殷都区应急管理局、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永煤集团报告),同时按照以下内容填写事故紧急报告:
(1)事故现场状况;
(2)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4)事故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7)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险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8)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1.3信息传递
明确事故发生后,根据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大小,由总经理安排,生产调度室通过电话向社会有关单位提出请求支援,请求支援时明确提出支援的方式和内容(具体请求内容根据具体事故救援需要而定)。
3.2信息处置与研判
矿井发生事故达到四级响应标准时,矿井立即启动矿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见图2)
(1)矿生产调度室负责接收事故的报警信息(地面-、(内部)和24小时应急电话),矿生产调度室应立即命令事故地点及受威胁区域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同时通知值班矿领导、矿总经理和矿总工程师,并按照《矿井应急救援人员及联系方式》进行通知相关人员到矿生产调度室集中待命,成立矿井救灾指挥部;
(2)总指挥(或总指挥授权)决定启动本预案,指挥部正式运转;
(3)指挥部办公室整理事故资料、图纸,提供矿井救援技术等相关资料,供指挥部决策、指挥使用;
(4)由总指挥组织研究、决策救援方案,指挥部成员根据指挥部命令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5)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确定委派现场工作组的人选和救援技术组的人选;
(6)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指挥部调动矿各单位救援力量增强救援;对于矿井瓦斯煤尘事故、大型火灾和水灾事故,通知供销部门,做好调动大型装备实施救灾的准备;根据受伤人员情况,由矿生产调度室通知医院出动救护车辆和医护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同时医院要做好伤员住院治疗的准备工作。
命令事故地点及受威胁区域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
图2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
当四级(矿级)应急预案不能满足抢险救灾需要时,应立即启动三级(鑫龙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
3.3预警
3.3.1预警启动及响应准备
若出现重大危险源可能酿成事故的预兆时,发现单位要立即上报矿生产调度室和安全监察部。生产调度室及时通知值班矿领导,由值班矿领导安排有关职能部门、区队和有关人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方案,以消除和控制事故隐患,整改期间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重大事故时,井下带(跟)班人员、班组长、安检员、瓦斯检查工、调度人员有决策指挥权,立即组织停产撤人,现场作业人员有紧急避险权。
3.3.2预警解除
3.3.2.1预警解除基本条件:
(1)事故现场抢险工作结束的;
(2)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医院,抢险救人工作基本结束的;
(3)淹井、淹采区事故中,所需设备、物资基本到齐,设备安装全部到位,救灾工作按照抢险救灾方案实施,经验证方案正确、合理,救灾工作进入正常排水阶段估计时间较长的(大于1个月),井下无人员伤亡的;
(4)淹井、淹采区事故中,所需设备、物资基本到齐,设备安装全部到位,救灾工作按照抢险救灾方案实施,经验证方案正确、合理,救灾工作进入正常排水阶段估计时间较长的(大于1个月);经专家组论证,井下被困人员已无生还可能;被困人员的善后事宜已经基本处理结束;向省级人民政府或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后,应急状态已无继续必要的;
(5)淹井、淹采区事故中,所需设备、物资基本到齐,设备安装全部到位、救灾工作按照抢险救灾方案实施,经验证方案正确、合理,救灾工作进入正常排水阶段的;
(6)井下发生火灾已经将火区成功封闭的;
(7)其他不再需要继续保持应急状态情况的。
3.3.2.2预警解除基本要求
事故应急救援达到终止条件时,应当执行终止状态程序,宣布应急状态终止。其程序如下:
(1)现场抢险小组认为达到应急状态终止条件并提出意见,或事故单位提出,经抢险救援指挥部确认;
(2)抢险救援技术专家组论证终止条件;
(3)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安全管理部门、安监机构报告;
(4)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研究批注终止意见;
(5)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或现场抢险指挥部指挥长召集有关参与抢险救灾单位负责人会议;
1)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2)向事故责任单位交待移交指挥权和有关资料;
3)向事故责任单位交待未尽事宜和注意事项。
3.3.3应急处置
(1)当矿井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及不可控重大危险源时,当班带班人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工、调度人员、安监员有权下令停止生产,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进行撤退,同时立即上报鑫龙公司生产调度室和安全监察局,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2)抢险救援是应急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承担着救人、设备更换、设备维修等重要职责。应急人员在到达现场进行救援时,应执行员工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防止事故扩展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应急救援行动优先原则。应急人员赶到现场后,根据以上原则和事故的性质、事态发展等确定应急救援措施和步骤。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做到:
1)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各单位救援队伍人员,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严格控制进入灾区人员的数量,所有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必须携带安全保护装备,才能进入事故抢救区域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3)救援人员必须认真按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执行,确保自身安全;
4)所有应急救援工作地点都要安排专人检测气体成分、风向和温度等,保证工作地点的安全;
(3)在事故的应急救援中,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安设专人,记录事故抢险方案和执行情况,监测监控事故发展态势,提前采取合理的应急措施。
(4)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投入抢险救灾中。
3.3.4应急支援
明确事故发生后,根据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大小,由总经理安排,生产调度室通过电话向社会有关单位提出请求支援,请求支援时明确提出支援的方式和内容(具体请求内容根据具体事故救援需要而定)。外部支援队伍到达后必须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
4后期处置
4.1善后处置及恢复生产
4.1.1善后赔偿
为妥善安置遇难人员的亲属,矿人力资源部、工会组织负责做好遇难人员的详细资料统计,并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妥善做好遇难人员亲属的接待、安抚和补偿工作。如果是重大伤亡事故,矿善后处置力量不足,可在鑫龙公司的领导下,抽调人员统一处置。鑫龙公司对善后处理场所的选择、维修、建设、管理应统筹安排,提前制定相关预案。应急救援结束后,矿根据统计报告,对于应急救援期间征用物资和发生的救援费用给予补偿和支付。
4.1.2生产恢复
尽快恢复生产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即在短期内将事故现场恢复到一个基本稳定的状态。由于在此过程中仍存在潜在的危险,如顶板垮落、火区复燃等,因此在恢复通风、清理现场时必须制定检查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和加强支护等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4.1.3污染物处理
安全监察部组织有关部门勘察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组织制定和采取检查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和加强支护等安全防范措施,对污染物进行处理,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4.1.4核对落实
应急救援结束后,参加救援的各部门和单位都要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人数,清点各种救援机械和设备、监测仪器、个体防护设备、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等,并重新定期检查和维护,对于在救援中损耗的应急资源必须重新更换配备,确保始终处于完好状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整理好抢险救灾记录、图纸等,及时组织开好总结分析会,写出救灾报告。
4.1.5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应当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1.6分析总结
事故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4.1.7保险
按隶属关系,矿每年统一为矿山救援人员缴纳人身保险金。事故灾难发生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派人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的保险受理、赔付工作,提供经济补偿和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4.2事故应急救援调查报告及改进
应急预案应定期或在应急演习、应急救援后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针对企业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预案在实施中暴露的缺陷,不断地更新、完善和改进。现场应急救援各部门和单位都应在应急救援结束后,组织召开战评总结会,从预案的预防机制、应急响应、保障措施等各方面进行分析总结,找出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提出改进矿山救援工作的建议,上报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和鑫龙公司生产调度室。
4.3信息发布
在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领导下,由党委书记牵头,党务工作部、党务工作部、安全监察部等部门人员配合协调统一对外信息发布工作。对外发布事故信息包括事故性质、事故伤亡情况、应急救援进展等,以消除公众的恐慌心理,避免公众的猜疑,发布的时间和内容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经总指挥审定。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矿应急救援指挥部与鑫龙公司生产调度室建立有通畅的通信网络;鑫龙公司生产调度室与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阳市人民政府、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阳市殷都区应急管理局、安阳市殷都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永煤集团、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等单位建立有畅通的通讯网络;(联系方式见“附件5”)
5.1.2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建立有应急专线电话,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人员的住宅电话和手机作为备用联系方案,移动电话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
5.1.3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办公室建立专线通讯联系,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等通信手段,保证通讯联系畅通;
5.1.4应急救援指挥部与基地、基地与事故现场的通讯联系须在灾害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建立。
5.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由鑫龙救护队担任,救护队由三个小队组成,组成人员配置符合要求。(联系方式见“附件5”》)
5.2.1党务工作部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全部外来人员生活接待及内部参战人员的生活安排。
5.2.2供销部门要与生产厂家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保证应急救援时,急需的装备能及时购买到货;负责全部救灾物资的准备、购置,并负责按规定装车、封车押运至副井井口或地面事故地点;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运送应急救援人员或物资。
5.2.3后勤保卫部、通风区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要求,建立健全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备局扇、水泵、风筒、水管、灭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红砖、水泥、黄沙、方木、木板等)等必需的救灾装备、物资;
5.2.4大众煤业公司按照要求建立有应急救援专家库,负责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给予指导。
5.2.5大众煤业公司物资设备材料清单表见附件4;
5.3经费保障
矿井必须预留出20~50万元的安全费用作为应急救援专项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并能随时取出。
5.4其他保障
5.4.1交通运输保障
(1)公司内各单位必须保证井下和井上运送人员、救援物资的运输
车辆的应急使用;
(2)矿井救援和医疗救护车辆配备专用警灯、警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后,提请地方政府及时协调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不受交通信号的限制,最大限度的赢得抢险救灾时间。
5.4.2矿山救援医疗保障
(1)矿井发生事故时,医院在第一抢救黄金时间负责检查、急救遇险人员。
(2)医院成立医疗救护技术组,为矿山事故提供医疗救护方面的技术支持;
(3)医院负责矿山医疗急救和医疗救护知识专项培训;
5.4.3治安保障
(1)事故发生后,由保卫人员会同公安人员维护矿区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
(2)保卫人员在副井口80m处设置警戒线(设置彩带),严禁任何无关人员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