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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炸药运输过程安全技术措施
1、库管员发放爆破材料时,应严格执行雷管、炸药分时间段发放,先雷管后炸药,严禁混合发放和混装运输。
2、井下所有接触炸药人员,必须穿抗静电衣服。
3、严禁在火工品附近接触烟火和带电物品。
4、运送炸药的车厢内应铺设防静电毡,运输炸药的材料车,除符合煤矿安全技术标准外,还应满足在运输炸药时,车辆前后要挂有危险标志的警示牌或者车厢上面印有“爆炸品”警示标识。
5、押车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运输及火工品管理的条款和《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6、运输炸药的车辆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押运工必须全程跟踪护送,押运工必须跟在列车后部,严禁中途离开。
7、平巷内运送炸药的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8、装有炸药的列车不得同时运送其他物品或工具。
9、在倾斜巷道内运输炸药时,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装置方可用钢丝绳牵引的车辆运送爆炸材料。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上、下口把钩工,运输速度不得超过1m/s。斜巷运输时,上、下口均有押运工接应
井下运输炸药矿车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