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材料

矿山井下设备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6/3 11:47:14   
李从悠 https://m.39.net/disease/a_5449322.html
一矿采一工段铲装及运输设备管理规定

一矿采一工段铲装及运输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段进行生产的物质基础,设备状况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工段的安全生产。为了加强工段设备使用、维护的管理工作,切实落实“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的原则,明确职责,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使用周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设备技术状况管理

第二条设备技术状况完好标准:

(1)基础稳固,无裂纹、腐蚀、油污;

(2)零部件完整,无内部缺陷,磨损在允许值以内;

(3)运转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

(4)仪器、仪表、安全防护装置及配套设施齐全,灵敏可靠;

(5)达到设计性能和核定性能。

第三章设备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设备固定资产划分标准

(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2)在使用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3)能独立完成一定生产过程或独立工序者计算为一台设备,附属于一台主机设备的划入主机计算,备用者可单独计算。

第四条全部主要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必须建立设备档案。

第五条使用管理职责

各位管理人员及员工要遵循“管好、用好、维护好”的原则,负责对设备维护修理,并合理使用。

第六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

(1)已满使用年限,严重磨损、老化,致使精度、性能、生产力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

(2)能耗高、污染严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

(3)专用设备因无法修复、改造或虽能修复、改造,但经济上不划算的。

第四章设备检修管理

第七条设备检修分大、中、小修三大类,大修计划由一矿批准下达。设备检修的中修、小修以使用单位为主,尽量延长大修周期。

第八条每年需制订设备检修计划——年修计划、月修计划,属大修的按大修管理规定办理,中、小修的由使用单位负责,在编制检修时要提出开竣工日期、检修内容、备件材料、计划。

第九条各个检修项目要有专人负责,在明确任务、内容及要求的前提下,对检修的备件、材料、工具计划等,由工段指定负责人进行。

第十条重大项目、重要设备检修应由主要设备负责人督查检修工作,并制定出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有关技术负责人应查阅设备档案,严格执行检修规程,对检修的主要工艺顺序,应该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并提出检修后的检查验收及试运转等有关记录。

第五章设备润滑管理

第十一条设备润滑工作要分工明确,落实到岗位和个人,严格执行“五定”原则-定人、定机、定量、定时、定质。

第十二条润滑设备维护与检查

1.做好润滑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润滑设备,严格按设备维护检修规程检查润滑设备运行情况,更换常备消耗件;根据日常维护检查情况并结合主体设备的检修安排,编制润滑设备的检修计划和项目,保证润滑设备及时得到修理,延长其使用寿命;

2.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润滑装置,润滑设备确需改造,维修时由单位主管领导书面申报公司主管领导、主管业务部门。

第十三条铲运机,电机车,运矿卡车使用过程中,每班必须进行润滑。使用中如发现异常响声、推不动,应立即停车,进行修理。如果车轮等主要零部件损坏,为了不影响矿车的安全性能,建议更换原厂产品。一机两车严禁长期浸泡在水中。矿车车箱要及时清理,以防车箱与装载物凝结。

附表一铲运机的油料加注

附表二运矿卡车的油料加注

附表三矿用电机车的润滑

第六章备件管理

第十四条根据生产正常维护及检修需要,写清规格型号及数量,提出书面计划申请上报一矿设备管理主管。

第十五条材料计划必须按一矿规定时间内报送。

第七章设备使用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要使设备安全运行,发挥最佳效益,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设备使用、操作的有关制度和规程。

第十七条设备使用者职责

1.必须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重点设备定人定机,重点管理,从而保证设备处于良好安全技术状态,为工段生产经营创造有利的条件。

2.严格遵守设备使用的“五项纪律”和“四项要求”:

五项纪律:(违反者处罚元)

(1)遵守设备维护保养与技术安全操作规程;

(2)经常保持设备干净整洁,并按规定加油;

(3)遵守交接班制度和设备清扫制度;

(4)管好工具及附件,不得损坏或丢失;

(5)发现故障,立即停止运转检查,自己不能处理的,应及时通知班组、单位检修。

四项要求:(违反者处罚元)

(1)整齐:工具、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完整;

(2)清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污、无碰伤、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垃圾清扫干净;

(3)润滑按五定:定人、定点、定质、定时、定量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润滑,油壶、油枪、油杯齐全,油标清洁,油路管线畅通;

(4)安全:实行定人定机和交接班制度,熟悉设备结构和性能,会使用,精心保养,不出事故。

3.当发生危险时,应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如切断电源等。并向班长、设备技术管理人员或单位领导报告。

4.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负责提供准确的运转台时与设备运转状况等原始资料。

5.参加设备检修及修理后的验收工作。

6.在调离工作岗位或调换设备时,应将完整的设备及附件向生产班长、设备管理技术人员和接用设备人交清,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八条设备使用者都应努力学习设备结构、性能和维护保养基本知识,使用设备时能得心应手,达到合理使用目的,正确维护保养设备,为此必须做到“四懂四会”。

四懂:

1.懂得设备在生产中的作用;

2.懂得设备结构;

3.懂得设备性能;

4.懂得设备故障的紧急处理方法。

四会:

1.会使用;

2.会维护保养;

3.会排除故障;

4.会一般检修。

第十九条铲运机井下管理制度(违反本条者处罚—0元)

为加强矿山井下铲运机作业的安全管理,落实人员的工作职责,催促操作工做好设备作业面的安全检查确认,催促操作工搞好设备的维护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标准操作、慎重作业,保障安全顺利进展。根据公司要求和公司安全标准化建立的有关规定,结合采一工段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铲运机操作工应获得相关资质持证上岗。其操作工的学习培训由一矿及工段负责安排。

二.严禁无证和未经培训的铲运机工操作工进入井下作业。

三.一矿及采一工段对铲运机操作工的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为:

1.岗位安全责任制;

2.劳动纪律和交接班纪律;

3.入井须知和劳动防护用品佩戴要求;

4.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防护〔应急〕措施;

5.公司制定的和井下铲装作业或设备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6.事故案例〔铲装设备事故案例和事件〕;

7.其他有关的制止性规定等。

四.对铲运机操作工的内部安全教育应有记录,需保存有关资料备查。

五.如公司和一矿组织对铲运机操作工进展安全教育培训时,铲运机操作工必须参加。

六.铲运机操作工须服从工段安排调派,及时安排入井铲装,每班按照当班的出矿或排渣顺序,根据区域分工完成出矿或排碴作业。如有临时应急铲装任务的,铲运机操作工必须听从工段指挥。

七.操作工须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制,入井作业时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动机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对设备的转向、刹车、灯光、喇叭、举升〔卸载〕装置、轮胎等进展检查确认,对仪表检查确认,对油水检查确认,确认设备机械安全性能可靠后才能作业。井巷中不得高速行驶,遇有人员应减速行驶或暂停,严禁驾驶室或门侧带人。

八.井下装载前先和管理人员检查作业面、通道、装矿〔装渣〕地点的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严禁冒险蛮干,严禁自行其事到当班未安排的其他区域作业。工作面装载前先清理道路〔通道〕,防止大块和杂物损坏轮胎。

九.作业时标准操作、精力集中、保持警觉,进展时〔往前、往后〕注意风水管线和风筒布的间隔〔间距〕,防止挂坏。装载车辆时需执行运输车辆的限载规定,最后一铲装载后须用铲斗将矿碴石压实,防止过满或重心偏移装载物〔矿石或碴石〕在运输途中掉下伤人。操作工有权回绝运矿卡车和电机车车辆驾驶员的无理行为,一经发现,工段从重处分铲运机操作工〔—元的罚款〕。

十.铲运机操作工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矿石产品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措施,矿石废石需分装分排的必须分装分排,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严禁私自矿石废石混装,否则工段以严重违章论处,并给予从重的经济处分〔—元的罚款〕。

十一.铲装作业中如发现作业环境异常情况,操作工应立即停顿作业,并将设备尽快转移到安全地点后及时向当班管理人员报告,严禁冒险蛮干,发现设备异常情况时亦如此要求。

十二.严禁使用铲运机空斗或在铲斗内装满碴石后站人并举升进展高处撬顶或挂锚网的作业;严禁使用铲运机吊装超过设备举升重量的起重作业;严禁使用铲运机在积水已超过规定范围的涉水作业;严禁铲运机操作工私自开机进入废弃巷道;工段以严重违章论处并给予从重的经济处分〔—的罚款〕。

十三.铲运机操作工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做好设备故障时的及时联络修理工作,以保障井下出矿和出碴的顺利进展,另需对作业的铲运机装备防灭火器材并按规定及时更新,如公司开展相关防灭火应急演练时,必须安排操作工参加。

十四.铲运机不作业时按规定,严禁乱停乱放、挤占道路、通道等,否则工段以违章处罚〔—元的罚款〕。

十五.铲运机的操作工须按照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清洁,协助车间设备管理人员对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按规定如实填报设备运行交接班记录、润滑记录、保养记录、维修记录,承受检查并妥善保存。正确使用和保管随车工具、防止遗失损坏。

十六.对违背本制度的人员或管理不作为的人员,工段按规定严肃处理,包括经济处分、待岗等。如造成事故〔包括损坏设备设施等〕,公司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井下运矿卡车车辆管理制度(违反本条者处罚—0元)

一、编制目的

由于井下巷道的实际情况及井下运矿卡车车辆的增加,为了加强井下运矿卡车的安全管理,使井下运矿卡车能够更好的服务于生产,减少和消除因为行车带来的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现根据采一工段实际情况特制定井下车辆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段井下运矿卡车车辆驾驶安全的管理。

三、权责

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解释权均归属于一矿采一工段。

四、管理内容

1)对井下运矿卡车车辆驾驶员规定

1、对于井下运矿卡车驾驶员必须做到定岗、定车,严禁交给他人驾驶。(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的处罚元)

2、井下驾驶员必须定期参加一矿组织的技能培训。(无故不参加的停岗补学处罚元)

3、井下驾驶员必须遵守公司各项井下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违反者处罚元)

4、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车辆,严禁睡岗或做与工作岗位无关的事情。(违反者处罚元)

5、井下车辆必须确保刹车系统、灯光系统、安全防护设施等安全可靠,驾驶员、维修人员必须定期对井下车辆进行检查维修保养。(违反者处罚元)

6、车辆上的刹车系统必须灵活可靠,手动、脚动都能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违反者处罚元)

7、装载必须按照核定载重量装车,不准减装或载大块。(违反者处罚元)

8、爱护车辆,井下行车前认真检查车辆,尤其刹车的检查要作为重点检查项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任何车辆带病作业。(违反者处罚元)

9、行车时靠中间通行,但严禁靠边尤其拐角靠边倒车,当心车辆碰、撞、拉、挂电缆、管路、设备和行人。(违反者处罚元)

10、在车辆启动、倒车以及卸放物料时必须观测周围环境,并鸣笛,以免造成电缆、管路、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违反者处罚元)

11、驾驶员离开车辆必须做到熄火、拉手刹、做好三角木挡车,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坡路溜井边缘。(违反者处罚元)

12、驾驶员负责所驾驶车辆的排烟虑水箱加水问题,对于未及时加水的司机给以处罚和教育。(违反者处罚元)

13、驾驶员必须随身佩戴安全帽、自救器、矿灯等公司规定必须正确佩戴的劳保用品,并按照规程操作。(违反者处罚元)

14、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会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当场抽查其内容不合格处罚元)

15、必须熟悉行驶路线范围、巷道参数支护形式,掌握各种安全标志和信号的有关规定。(违反者处罚元)

16、必须能正确使用灭火器与其它灭火器材。(违反者处罚元)

17、进入或离开驾驶室时,不得把方向盘当作扶手。严禁在手刹起作用时挂档起步,不准越级换档。(违反者处罚元)

18、运送物料车辆驾驶室除驾驶员外只限乘坐一人,严禁人货混装。拉运物料尤其是零散物料和设备时,必须捆绑牢固。(违反者处罚元)

19、车辆下坡行驶时应提前换档减速慢行,不得中途换档,下坡严禁空档滑行。(违反者处罚元)

20、行车时前方有人必须慢行,当在巷道内车遇人必须先停下,行人通过,人员要注意躲避车辆,使车辆先通过。经过巷道施工地段或遇有行人时,做到“一慢,二看,三停,四通过”,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违反者处罚元)

21、车辆相遇时空车避让重车,避让车辆必须进入回车硐室内,待通行车辆完全通过后避让车辆方可动车通过。(违反者处罚元)

22、车辆停放严禁在爆破警戒区域内,防止爆破飞石砸坏车辆。(违反者处罚元)

23、抢修、临时检查车辆时必须做好周围的警戒工作。(违反者处罚元)

24、井下车辆不得长时间在主要通行巷道内停留。(违反者处罚元)

25、井下车辆不得带病运行,不得先工作后维修,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违反者处罚元)

26、卸矿料时,首先检查车上方和周围有无障碍物及行人。卸料后,车斗及时复位,不得边走边落。(违反者处罚元)

27、工作结束后,清理车辆,做到整洁有序,将车开到指定地点,并做好记录后方可离岗。(违反者处罚元)

2)车辆保养及维修规定

1、车辆维修必须在硐室内进行,严禁在主要运输主巷内修理除特殊情况。(违反者处罚元)

2、必须照明充足,车辆修理时不得单人操作。(违反者处罚元)

3、修车时必须通风良好,需要动火时,必须配备有砂箱,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违反者处罚元)

4、悬空车箱或机头件下5m以内严禁站人,并且在车箱或机头升起时用木料临时支撑,确保牢固可靠,无关人员不得靠近。(违反者处罚元)

5、驾驶人员每班必须对车辆进行全车日常维护和全车润滑油加注。(违反者处罚元)

3)车辆检查规定:

启动前的检查:(违反者处罚元)

1、外观检查,查看机壳、轮胎等有无损坏;

2、消焰器清洁检查,清理现有的消焰器或者更换消焰器;

3、发动机油位检查,用油尺查油位,如油位低,可补入合格的油到油尺标注的位置;

4、通过高、低位可视窗检查液压油位;

5、用油尺检查传动齿轮箱油位;

6、用油量表检查油箱油位;

7、检查机器冷却水位,如需要,则加入清洁水到高位可视;

8、清理空气过滤器中积存的灰尘,必要时则更换;

9、检查一氧化碳报警仪和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10、检查轮胎和轮毂螺栓的紧固状况;

11、检查启动气压表的读数,应显示为规定值。

启动后的检查:(违反者处罚元)

1、用检查窗检查传动油箱位,如偏低,则补加合格的油到油尺标注的位置;

2、检查方向工作情况,检查机车转向系统的操作,将方向左右转动是否有发卡现象;

3、观察各油压表显示压力是否符合规定及检查各油温表所示温度否符合规定;

4、检查喇叭;

5、检查工作制动闸及停车闸的操作;

6、通过目测、耳听,检查柴油机工作是否正常,如有不正常情况,需及时处理;

7、检查各系统有无渗漏、松动或异响;

8、确认机车无问题后方可准予进入运行状态;

9、检查档位,前进/后退,操纵杆是否灵活可靠。

4)安全注意事项

行驶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违反者处罚元)

1、柴油机启动后应怠速预热,待柴油机水温达到55℃以上才允许开车行驶。

2、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应注意观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柴油机正常运转的水温应保持在80℃?5℃的范围内。

3、行驶过程中因注意车辆各部工作状况,若发现不正常声响,应及时检查和排出。

4、重载上坡和遇到故障情况下需用低速行驶时,应用低速一、二档,但在正常行驶中使用一、二档的时间不宜过长。

5、在井下巷道中行驶时,车速应按照相关规定的速度行驶,严禁超速。

6、下坡行驶时,不允许熄火或换入空挡滑行,下陡坡应换入较低档,利用柴油机来制动,并通过间断踩制动板使下坡速度不致过快。

7、需换入倒档时,应待车完全停止后,并观察车后和周围情况下以缓慢速度倒车。

8、当车辆行驶时出现异常响动,应及时停车检查,在车辆恢复后才可继续行驶。

9、若井下巷道中积水深度超过mm时,车辆不需涉水通过。

停车时的安全注意事项(违反者处罚元)

1、胶轮车在停车时应逐步减少负荷并降低转速。

2、停驶柴油机熄火前,应低速运转2分钟,使柴油机均匀冷却。

3、停车时应将气罐中的气压充到0.7Mpa以上。

4、停车时,应拉起手制动手柄,做好三角木挡车,确保驻车制动。

5、司机在下车后应关闭电源的总开关。

6、每班下班时,要求用清理车辆卫生。

7、每隔两天吹一次空滤滤芯。

第二十一条:一矿采一工段铲装及运输设备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一切解释归工段。

主管矿长:

工段长:副工段长:

一矿采一工段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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