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爆破材料 >> 爆破材料发展 >> 爆破器材的储存安全永久性地下仓库储存
1.总图布置
(1)储存库的最大容量不应超过一个月的使用量。
(2)储存库应建在稳定的岩层或坚固的黄土层里,采用平硐与地表连通,出口不应直接朝向居民区、厂房和重要建(构)筑物,平硐长度超过15m时,必须有两个出口。
爆破器材库(3)距硐口25m和爆破漏斗的上下破裂线范围内,应设围墙和铁刺网。
(4)覆盖岩层小于10m时,应设防雷装置,防雷等级和装置参见《民用爆破器材》有关规定。
爆破器材库(5)电气照明只准采用防爆型或矿用密闭型电气器材,电线应用铠装电缆;电压宜用36V,硐室中不得直接安装灯具,开关箱应设在硐口外。
2.结构
(1)硐体储存库的库房高度必须大于联通巷道高度,联通巷道底板坡度由里向外下斜5‰,并设有带盖的排水沟。
爆破器材库(2)门为双层门,外层为铁皮包的板门,里层为栅栏门。
(3)通风必须有通风巷道或通风井,通风巷道和通风井的入口和通风设备必须设围墙围栏。
(4)支护一般为喷混凝土支护加离壁式拱,如用木结构支护时,应涂防火漆。
3.发放、储存、警戒等,参照地表炸药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