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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9日讯壶化股份(.SZ)今日股价低位震荡。9月25日,壶化股份巨量换手,打开涨停,当日收报15.01元,涨幅4.82%。此前该股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截至今日收盘,壶化股份报13.52元,涨幅0.07%,成交额1.55亿元,振幅8.14%,换手率22.60%。
年、年、年,壶化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4.36亿元、4.57亿元、5.0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0万元、.70万元、.46万元;归属于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0万元、.88万元、.0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7亿元、.93元、.94万元。
年1-6月,壶化股份实现营业收入为2.26亿元,同比增长4.5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8万元,同比增长14.0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万元,同比增长8.4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万元,同比减少21.64%。
年1-9月,壶化股份预计营业收入约为3.70亿元至3.8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69%至5.46%;预计净利润约为万元至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47%至10.19%;预计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约为万元至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13%-8.58%。
年-年,壶化股份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22.81%、4.90%、9.36%,同期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47.34%、40.84%、15.89%。
虽然年、年、年,壶化股份业绩已连增3年,但往前看,壶化股份年营收不及年。年,壶化股份营业收入为5.17亿元,净利润为.38万元。
壶化股份的关联销售方包括太行民爆、临汾骏铠、北化关铝、同联民爆4家关联经销商和河南省工业雷管生产企业昊安化工。
壶化股份原持有太行民爆34.18%的股份,系太行民爆第一大股东。年壶化股份转让太行民爆15%股权。转让完成后,壶化股份降为太行民爆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9.18%。
年-年及年1-6月,太行民爆始终稳居壶化股份第2大客户。各期壶化股份对太行民爆的销售金额分别为.32万元、.26万元、.74、.46万元,占壶化股份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42%、9.31%、9.24%、7.24%。
壶化股份持有临汾骏铠20%股份,位列第二大股东,临汾骏铠系壶化股份年第3大客户。壶化股份持有北化关铝5%股份,位列第三大股东,北化关铝系壶化股份年第4大客户。壶化股份持有同联民爆7%股份,位列第七大股东。
前次发审委会议对壶化股份业绩下滑,大客户系关联方、竞争对手子公司等5方面问题提出询问:
1、发行人报告期内业绩呈下滑趋势。(1)年,发行人经营业绩下滑幅度大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年上半年经营业绩有所上升,但不及同行业公司。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与同行业公司比较,分析业绩下滑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影响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是否有足够措施应对市场变化特别是区域市场的变化;(2)请发行人代表补充说明年三季度业绩快速增长的原因和主要构成;(3)请发行人代表补充说明公司与中煤平朔宇辰发生销售的主要品种、价格和毛利率,该等价格是否公允;(4)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内合计经主管部门核定的炸药产能,公司向中煤平朔提供2万吨产能指标的合理性,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公司盈利水平,说明2万吨炸药产能指标作价万元的合理性;(5)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参股公司中煤平朔发生关联销售,且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山西中煤平朔宇辰向发行人进行资金补偿。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山西中煤平朔宇辰向发行人进行资金补偿的原因、性质和金额准确性等,是否符合商业逻辑和具有持续性,是否存在潜在法律纠纷,是否为本次发行向发行人输送利益;(6)发行人的主要客户是矿产类企业,根据发行人披露,年以来,受宏观经济环境下行的影响,下游行业需求减少,我国民爆行业整体业绩出现负增长。受此影响,公司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25.38%。若经济形势无明显好转,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请发行人代表说明钢铁、煤炭等过剩产能行业大幅削减产能对其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的影响程度;如果上述影响程度较大,本次募集项目用于扩大产能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2、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曾经于年9月至年12月期间存在内部职工持股情形,截至目前,发行人存在的内部职工股已全部予以清理和规范。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职工持股是否已完全清退,是否存在潜在法律纠纷。
3、太行民爆在各期均为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年上半年为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为8.57%,发行人销售商品金额占太行民爆采购总额的比例在报告各期均超过80%,年度超过90%,发行人为太行民爆第一大股东,但将其列为参股子公司。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分析说明:(1)发行人是否实际控制太行民爆;(2)将其认定为参股子公司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发行人产品在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使用各个环节均实行许可证制度,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公司相关经营资质到期后能否及时延续,结合发行人报告期财务数据发生的不利变化,说明许可证制度对公司未来行业地位、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5、忻州同德为发行人竞争对手同德化工的全资子公司,也是发行人的重要客户,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向忻州同德销售产品的种类、价格等,说明双方发生交易的原因,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陕西恺欣化工和天脊煤化工集团同为发行人重要供应商,发行人向其采购硝酸铵原材料,请发行人代表说明跨地域向陕西恺欣化工进行采购的原因,不同供应商的采购价格差异,陕西恺欣化工的股东背景、货物来源等。
壶化股份致力于各类民爆物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为客户提供特定的工程爆破解决方案及爆破服务,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于一体的大型民爆集团。
壶化股份于9月22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万股,发行价格为8.22元/股,保荐机构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许捷、赵英阳。壶化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秦跃中。本次发行前,秦跃中直接持有壶化股份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80%,为壶化股份第一大股东;方圆投资持有壶化股份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43%,为壶化股份第二大股东,秦跃中同时持有方圆投资51.29%的股份。
壶化股份此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1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1亿元,其中1.39亿元用于“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万元用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72万元用于“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扩能技改项目”、.35万元用于“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万元用于“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壶化股份此次发行费用为.10万元,其中,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保荐费用.00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验资费用.51万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11万元。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