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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办条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规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1、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办所需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先核准文件(必要材料);
2、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必要材料);
3、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必要材料);
4、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单和安全资格证(必要材料);
5、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必要材料);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必要材料);
7、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的证明材料(必要材料);
以下需要编写材料:
8、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目录清单(必要材料);
9、机构及人员配置文件(必要材料);
10、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必要材料);
1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必要材料)。
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办流程
提交材料→区县初审→市审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办理时长:法定45个工作日;
办理途径:窗口办理或网上申办(1-15个工作日,申办地不同时间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