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材料

动火作业常见问题释疑

发布时间:2024/12/20 15:58:03   

Q

1.GB-中第5.2.4条“对于动火点周围15m范围内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设施,应采取隔离措施”,这里的隔离措施一般有哪些?如何实施?

2.一个原料、中间产品和产品都是丁类或戊类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生产钢结构装置,这类钢结构生产装置建筑耐火等级是否必须要达到二级?如果假定建筑耐火等级是二级,请问这种情况下钢结构是否要喷涂防火涂料?

A

1.应采取围档、简易围堰等措施进行隔离。

2.依据《建设设计防火规范(版)》(GB-)3.3.1条要求,丁类或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可以是一、二、三、四级。按3.2.1条的要求,根据钢结构耐火极限确定厂房钢结构是否要喷涂防火涂料。

Q

假如一动火作业距离7米处有电焊机及普通开关箱,12米处有喷漆作业(电焊机、开关箱距喷漆作业5米),按照规范要求电焊机可以不作为动火点管控吗?

A

电焊机及普通开关箱与动火点距离7米,则电焊机、普通开关箱、动火点合并视为一个大的动火点。喷漆作业应距离大动火点大于10米,即喷漆作业距离电焊机5米不符合要求,不允许同时作业。

Q

GB中要求特级动火作业全程录像,这个特级作业包括节假日升级后的作业吗?还是仅指未升级前就达到特级的作业?

A

特级动火作业包括未升级前就属于特级动火的作业及由一级动火作业升级后的特级动火作业。

Q

在甲乙类正在生产的装置内,由于一个反应釜夹套蒸汽短节需要动电焊更换,该釜经清洗置换合格,注满清水,周围采用彩钢与周边存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进行了隔离,彩钢的缝隙用防火材料封堵,此时是办理特级动火证还是一级动火证?

A

在甲乙类生产装置内,如果反应釜等设备与其他生产设备进行了有效隔离,并采取了置换、清洗等措施,可燃气体分析合格,动火作业可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Q

GB-规定公司固定动火区外动火作业分为特级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三个级别;遇节假日、公休日、夜间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我们单位星期天执行单双休制度,星期六我们正常上班,安全管理人员未缺失,是否需要升级?

A

全国通用的“公休日”是指星期六、星期日。企业不执行全国通用“公休日”的,则企业自定的休息日为该企业的“公休日”,比如企业自定星期六正常工作、星期日休息,则星期日为企业的“公休日”,在企业自定的“公休日”内动火作业应实施升级管理。企业自定休息日的,应在本单位有关文件中做出明确规定。

Q

一级动火和特级动火的有效期为8小时,作业期间的中断时间能计算在内吗?公司制度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是上午11点30分时至下午14时除岗位操作人员正常上班外其他所有人员都下班休息,没到上班时间进入不了生产区。

A

一般情况下作业中断时间应包括在作业票有效期时间内,因作业是否会中断、中断多长时间都具有不确定性。如果企业有明确的作息制度,每天的作业中午一般都会中断的,则建议在安全作业票中也将作业时间分为上午段和下午段,并在特殊作业有关管制文件中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则可以不把中间中断的时间计算在作业票的有效期内。

Q

动火作业票票面分析合格一栏必须有可燃气体分析合格标准限值这一项内容吗?

A

GB-没有明确要求动火安全作业票中必须明确可燃气体分析合格标准。企业可自行确定是否要在动火作业票中设置可燃气体分析合格标准。

Q

GB-把医药企业划入了适用范围,请问如果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医药企业,比如大输液产品车间,在动火前也必须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吗?

A

企业可结合自身的情况进行风险分析,如果生产装置、厂房等场所确实不涉及可能发生燃爆风险的介质,则动火作业可不需进行可燃气体分析,重点应做好作业时防火措施。必须要做到:一是风险分析务必要深入、准确,二是在企业有关管理制度中予以明确。

Q

1.关于GB-中固定动火区的要求不应设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距离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厂房、库房、罐区、设备、装置、窨井、排水沟、水封设施等不应小于30米,位于生产装置区的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带有声光报警功能的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固定动火区本身设在非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还需要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固定动火区位于丙丁戊类厂房内是否还需要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

2.二级动火作业需要在每天作业前进行动火分析,二级动火作业是指除一级动火作业和特级动火作业的以外区域动火作业,本身不可能有火灾爆炸危险性,如有火灾爆炸危险性应办理一级动火作业或特级动火作业吧,所以二级动火作业时不可能存在火灾爆炸危险性,是否有必要进行检测分析?

A

1.“位于生产装置区的固定动火区”是指与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相邻,但距离不小于30米的固定动火区,设置带有声光报警功能的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为了监测意外情况下相邻生产装置泄漏并扩散到固定动火区的可燃气体。固定动火区位于丙丁戊类厂房的,如果固定动火区与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相邻,且生产装置泄漏的可燃气体可能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的,也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

2.一般情况下二级动火作业的区域发生可燃气体燃爆的风险相对较小,二级动火作业进行可燃气体分析的目的主要有:一是检测是否有从周边区域扩散过来的可燃气体,二是检测因认知不到位等原因导致风险分析不准确而可能潜在的可燃气体。

Q

使用手锯切割螺栓属于动火作业吗?手锯切割螺栓产生热量较小,需不需要按照动火作业管理?

A

使用手锯切割螺栓一般不会产生较大热量,可以不按动火作业对待。

Q

关于GB-版动火作业粉尘防爆区域票证办理等级是否可按照20,21,22来区分对待;如21区按照二级动火管理?请问关于粉尘危险区动火分析判定指标怎么划分?

A

《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中没有对爆炸性粉尘环境动火作业分级提出明确要求,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动火作业分级。同时标准也没有给出粉尘环境下特殊作业粉尘浓度合格的标准、未对可燃性粉尘环境动火作业前需要做粉尘浓度分析做出明确要求。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等文件要求,在具有火灾爆炸性粉尘环境下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作业场所10m范围内的可燃性粉尘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动火作业区段内涉粉作业设备应停止运行,动火作业的区段应与其他区段有效分开或隔断并加强通风。同时要采取增湿等措施,尤其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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